兰溪的历史从何时开始,没有文字记载,但从兰溪境内发现多处
旧石器时代的遗址和石器来看,早在七千多年前,就有祖先在兰溪这块土地上生息。
自夏至周,兰溪都在越地,春秋时属
越国,战国时属
楚国。秦实行
郡县制,兰溪地属
会稽郡之乌伤县,西汉因之。
东汉初平三年(192),分乌伤县西南置长山县,兰溪地属长山县。
三国吴在此设三河戊,吴宝鼎元年(266),于长山设置
东阳郡,兰溪属东阳郡长山县。
隋开皇十八年(598),改长山为
金华县,兰溪属金华县。
宋熙宁六年(1073)升为望县。
元元贞元年(1295)升为属州(不辖县的州),仍属婺州。
民国元年(1912)兰溪定为一等县。
民国3年(1914)废府设
金华道,辖金、衢、严3府19县,道尹驻兰溪。5年(1916)移驻
衢县。
民国22年(1933)9月置兰溪实验县。
民国26年(1937)撤实验县复为普通县,兰溪区改称第四专区,驻地迁金华。
1949年兰溪解放,建立人民政权。
1949年11月划城区置兰溪市(县级,浙江唯一一个),翌年又撤市并入县,并改兰豀为兰溪。
1985年5月15日
国务院批准撤兰溪县建兰溪市(县级),兰溪是浙江省第一个县级市。